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罪犯的生活卫生管理

发布时间: 2019-04-22 10:49:00       浏览量:
  • (一)罪犯的伙食管理

    1.监狱按照国家规定的实物量标准供给罪犯伙食。

    标准

    项目

    月标准

    (公斤/月·人)

    上下浮动率

    粮食

    16

    20%

    蔬菜

    20

    15%

    肉禽类

    2.2

    15%

    蛋鱼虾

    1.3

    15%

    豆制品(以干豆计)

    1.3

    10%

    食油

    0.9

    10%

    调味品

    适量


    燃料及其它(以柴油计)

    4

    20%

    注:未成年罪犯适当增加奶制品和水果

    2.监狱确保罪犯吃饱、吃熟、吃热、吃得卫生。

    3.监狱对有特殊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罪犯单独设灶。

    (二)罪犯的被服管理

    监狱按照国家规定的实物量标准统一给罪犯配发被服。

    类别

    标准

    单衣、单裤、单鞋

    第一年2件(双),以后每年1件(双)

    棉衣

    两至四年1

    棉被、棉褥、枕头

    四至六年1床(个)

    被罩、褥单、枕巾、草席

    一至三年1床(条)

    罩衣

    每年1

    洗刷、卫生等日常用品(包括公用部分)

    根据需要

    注:上述被服实物量标准不包括工作服等劳动保护用品

    (三)罪犯的医疗卫生管理

    1.监狱设立医疗机构,并配备医务人员,确保罪犯有病及时得到治疗。

    2.监狱建立卫生防疫制度,定期对伙房、监舍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查。

    3.监狱根据气候变化,做好防暑降温、防寒保暖工作。

    4.监狱定期开展罪犯健康体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