罪犯的生活卫生管理
发布时间: 2019-04-22 10:49:00 浏览量:
(一)罪犯的伙食管理
1.监狱按照国家规定的实物量标准供给罪犯伙食。
标准
项目
月标准
(公斤/月·人)
上下浮动率
粮食
16
20%
蔬菜
20
15%
肉禽类
2.2
15%
蛋鱼虾
1.3
15%
豆制品(以干豆计)
1.3
10%
食油
0.9
10%
调味品
适量
燃料及其它(以柴油计)
4
20%
注:未成年罪犯适当增加奶制品和水果
2.监狱确保罪犯吃饱、吃熟、吃热、吃得卫生。
3.监狱对有特殊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罪犯单独设灶。
(二)罪犯的被服管理
监狱按照国家规定的实物量标准统一给罪犯配发被服。
类别
标准
单衣、单裤、单鞋
第一年2件(双),以后每年1件(双)
棉衣
两至四年1件
棉被、棉褥、枕头
四至六年1床(个)
被罩、褥单、枕巾、草席
一至三年1床(条)
罩衣
每年1套
洗刷、卫生等日常用品(包括公用部分)
根据需要
注:上述被服实物量标准不包括工作服等劳动保护用品
(三)罪犯的医疗卫生管理
1.监狱设立医疗机构,并配备医务人员,确保罪犯有病及时得到治疗。
2.监狱建立卫生防疫制度,定期对伙房、监舍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查。
3.监狱根据气候变化,做好防暑降温、防寒保暖工作。
4.监狱定期开展罪犯健康体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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