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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罪犯会见的规定

发布时间: 2019-04-22 10:53:59       浏览量:
  • 1.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,每月可以会见亲属、监护人一次,每次会见人数不超过3人,每次会见时间有一定的限制。

    2.罪犯会见亲属、监护人应当在监狱规定的会见日的正常上班时间,在监狱规定的会见场所进行。

    3.会见人在监狱会见罪犯必须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;罪犯的家庭成员首次会见时还应当持户口簿。

    4.罪犯在会见时收受对方物品的,应当经监狱批准、检查。

    5.罪犯被处以禁闭或者接受隔离审查期间、隔离治疗期间,暂停会见。